心存侥幸违法排污何时止?
日期:2009-08-20 作者:文雯
山东临沂亿鑫化工有限公司恶意偷排废水,造成当地南涑河及下游部分河段突发性砷化物超标,严重威胁了江苏省邳州市民生命健康。更令人费解的是,事件发生时耗资1000万余元的含砷污水治理工程刚投入运行不到3个月。而此前,江苏常州武进也出现700吨有毒废液直排太湖河道的污染事件。企业偷排已经不是偶然事件,各地为了打击偷排行为,采取了许多手段,处罚也更加严厉。但是为何仍有企业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守法观念淡薄,另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而后者则是主要原因。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天性。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企业往往以停止治污设施运行来降低生产成本。以一家年产过5万吨的造纸企业为例,每天运行治污设施的成本近6万元。这就意味着,如果减投药物、停止设备运行或偷排污水一天,企业将得到不小的“收获”,这是造成企业偷排的根本原因——能偷排一天就多赚一天。
地方保护为偷排企业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也助长了企业的“侥幸心理”——即使被抓住,也不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为了经济增长,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特别是利税大户总是百般呵护,把放松环境监管、降低环保要求作为引来项目、留住企业的条件。企业偷排行为被发现后,地方政府千方百计为其开脱责任,为其辩护。地方政府之所以敢这么干,就是由于我国现行制度对地方政府环保失职的督察以及责任追究、处罚力度不大且不到位。如此一来,地方政府和企业都能以比较低的成本获得比较高的收益,这是偷排行为难以根绝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国外,环保部门如果发现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失职且造成危害,会毫不手软地处以重罚。1998年和1999年,针对1996年奥运会主办城市亚特兰大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对当地河流造成的严重污染,美国环保局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性措施,亚特兰大市被处罚320万美元。除此之外,亚特兰大市还必须按照行政命令的要求,用巨资更新和改善城市的污水处理系统。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起由美国环保局按美国《清洁水法》对一个大城市的处罚。如果我国环保部门也能给地方政府开出这样的罚单,企业偷排行为肯定会大大减少。
目前,我国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以遏制企业偷排的冲动,即使没有地方政府的保护伞,一些企业也会想方设法偷排。按照我国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违法排污,环保部门最多罚款是100万元。如果一家企业偷排污水获得的收益远远超过100万元,那么100万元的罚款是不会让他感到心痛肉痛的。何况在很多情况下,对偷排行为的处罚远远低于这个额度。
当前,各地急需铲除偷排行为的产生土壤,要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特别是恶意偷排企业的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不但要让企业无利可图,而且要让它们因此而蒙受巨大损失,直至依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