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扬州化工园区污染扰民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作者:中国环境报记者 唐宝贤 日期:2009-04-08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的批示,记者近日就群众来信反映江苏扬州化工园区选址不当影响了所在地仪征市社会经济发展、违规引进项目、废气影响周边群众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就目前情况看,来信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记者在群众来信撰稿人、原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引领下,到扬州化工园区与仪征市城区交界处、扬州农药集团优士公司生产现场、青山污水处理厂、园区周边居民小区等地了解情况。
对于举报中的“项目违规布局、园区与仪征主要城区之间没有留足1000米空间防护距离”等问题,扬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介绍说,扬州化工园区与仪征市政府已形成一致意见,调整园区及仪征市总体规划,严格按照江苏省环保厅批复要求,在胥蒲河两侧留足1000米空间防护距离,同时对在这一范围内的现有居民点立即进行拆迁,这项工作将在今年内落实到位。
关于“以扬农优士、瑞祥两家公司为主的化工企业使用了11种“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物质、恶臭和高度剧毒化工项目”的问题,经了解,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明确的“三致”物质名录,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至今尚未正式发布)中提出了“三致”物质和恶臭气体控制名录,目前园区已批项目中,扬农优士化学公司所使用的四氯化碳及三氯甲烷为禁止排放物质。据扬州市环保局介绍,这家公司使用四氯化碳获得环境保护部每年发放的使用许可证;我国规定的三氯甲烷淘汰时限为2015年1月1日,扬州市环保局称,已要求企业尽快开展技术攻关,寻找安全可靠的替代物质。
关于群众反映的“建区以来,扬农两家公司10个项目不批照建;优士、瑞祥、实友等近20多个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试生产”的问题,经了解,瑞祥化工公司在未取得环保批准的情况下,于2006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建成投产了环氧氯丙烷、苯胺及氧树脂生产装置。该公司未批先建,仪征市环保局已分别于2007年9月、2008年2月依法进行了处罚。目前,这3个项目已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
来信中反映“近20多个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试生产”,扬州市环保局承认,目前园区有两个项目未经核准即投入试生产。实友化工重油催化裂化制烯烃项目由于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未到位,优士化学A1厂区草甘膦项目污水治理设施工艺存在问题,不能妥善处理厂区废水,未获得环保部门试生产核准。仪征市环保局已分别下达了停产通知书,目前化工园区已列出实友化工公司周围居民详细拆迁工作计划,优士公司也正在整改,改进废水处理方案。
关于“废水、废气至今不能正常达标排放”等问题,经了解,目前园区各重点企业均建有污水预处理装置,企业废水预处理后,全部经明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并装有在线监控。园区青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8年3月建成投运,目前出水中除总磷外其余指标基本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扬州化工园区领导承认,园区成立初期,废气扰民现象确实存在。园区重点废气排放企业优士化学、方顺粮油公司已先后几次进行废气专项治理,方顺粮油公司投资几百万元,对脱油臭气采取“冻结—冷凝”真空泵系统进行处理,目前园区气味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基本没有影响。今年初,园区专门邀请南京、上海科研院所的专家对园区气味问题进行会诊,可望从根本上解决气味扰民问题。另外,园区企业已注重控制和压缩现有厂区生产规模。
关于“省、市两级监管、处罚严重不力;扬州环保局审批扬农项目化整为零”的问题,据扬州市环监支队介绍,扬州市、仪征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加大对化工园区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组成环保监察小分队,经常性地对企业实施现场检查,针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扬农公司近几年报批的项目均为备案制项目,均先经扬州市经贸委等备案后,根据同级审批原则进行项目环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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