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

河北公开五项承诺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河北公开五项承诺
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28天
作者:曹培锋 周迎久 日期:2009-04-10


本报讯 为保增长、促发展,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河北省环保厅日前向社会做出5项公开承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比例分别为5.5%和5.0%;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28天;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值比上年下降16%以上;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等。
一是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河北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要比上年削减3.33万吨和6.73万吨,削减比例分别为5.5%和5.0%;“双三十”单位要完成削减化学需氧量1.85万吨、二氧化硫4.62万吨的任务,比上年分别削减9.8%和6.2%。
二是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不少于全年天数的90%(328天),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年均值要比2008年下降9%。
三是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全省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值要比上年下降16%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和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提高6个百分点,劣于Ⅴ类水质的比例下降3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四是提高环保行政审批效能。为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民生工程、节能减排项目、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其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间分别由法定的60天、30天、15天缩短为30天、15天、5天。
五是严格环境执法,确保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限期治理,严重违法的停产整顿,直至关停;对恶意排污、偷排偷放的企业,一律按法律规定上限值予以处罚;对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上一篇:杭州推出服务企业新措施

下一篇:内蒙加强保护草原野生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