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部门联合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日期:2009-05-05 作者:潘骞
中国环境报记者 潘骞 合肥报道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农村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意见提出,到2012年,全省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要得到初步控制,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淮河、巢湖流域的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30%和35%。
意见确定了全省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编制保护规划,依法加强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二是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各地要加快编制县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乡镇应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其他乡镇和规模较大的村可采取分散与相对集中处理结合的方式,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是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地区转移,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加强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对不按规定进行环评审批、没有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予以停产整治或取缔关停。
四是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迁。科学、合理规划水库、湖泊、河流的水产养殖规模和数量,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
五是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2015年,粮食主产区和淮河、巢湖流域要基本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肥技术,推广缓释、控释化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上一篇:杭州推出服务企业新措施
下一篇:河北科技创新助推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