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钢厂生产恢复较快 落后产能比重较高
钢企盲目扩产 国家紧急叫停
各地工信部门要会同环保、发改委等部门明确淘汰企业名单,当地商业银行应减少或停止贷款
日期:2009-05-15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遏制钢铁行业产量过快增长的势头,对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的钢铁企业,要商请当地商业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
工信部近日下发的《关于遏制钢铁行业产量过快增长的紧急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指出,当前中国钢铁行业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钢铁总量严重过剩,板材问题尤为突出;落后产能比重较高,恢复生产存在盲目性。
《通报》认为,在下游行业尚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钢铁行业必须把控制总量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要坚决遏制产量过快增长,进一步加大银企衔接工作力度,对落后钢铁企业、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的钢铁企业,要商请当地商业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等淘汰类,2005年8月以后建设的120吨以下转炉、70吨以下电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等限制类生产能力继续实施淘汰类、限制类差别电价。
据2005年统计,属于淘汰类的落后炼铁产能114亿吨、炼钢产能5678万吨。经过几年努力,一半左右的落后炼铁产能和大部分落后炼钢产能已被淘汰。按照国务院新近颁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到2011年年底前,要在继续淘汰剩余的落后炼铁产能5340万吨、炼钢产能320万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7200万吨、炼钢产能2500万吨。
目前,各地的中小钢厂借助其成本优势,生产恢复较快,增产存在较大盲目性。近几年,我国钢铁产能过剩约7300万吨。首钢曹妃甸、鞍钢鲅鱼圈等重大项目建成后,由于市场需求萎缩、价格低迷,迟迟不能正常投产。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粗钢产量同比增长1.39%,而同期全球粗钢产量同比下降22.8%。业内人士认为,中国钢铁产量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产能严重过剩,各地中小钢厂借助其成本优势,生产恢复较快,二是低端产品市场的拉动,三是经营机制相对灵活,四是环保标准执行力度不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较少。随着国内已建成的大型生产装置试车投产,产能将进一步增加。
《通报》指出,今后钢铁行业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关停落后产能。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会同环保、发改委等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和装置名单,力争提前完成已与国家发改委签订责任书的落后钢铁企业(装备)淘汰任务,其他未签订责任书的属于淘汰类的炼铁、炼钢、轧钢能力也要按期全部淘汰。
同时,钢铁行业必须加强技术改造和企业管理。《通报》要求,钢铁企业要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利用当前投资成本较低的有利时机,把技术改造作为投资的重点,积极采用烧结余热利用等节能降耗技术、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发展高强度机械用钢等高端钢材品种,淘汰改造企业内部的落后工艺装备。要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营销管理,不断改善技术经济指标。通过技术改造和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品种质量,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提高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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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污染物排放量的比重较大,据统计,2007年,钢铁行业排放二氧化硫172.8万吨,占全国二氧化硫排 放量的7%;粉尘排放量为107.3万吨,约占全国粉尘排放量的15%;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22850万吨,约占全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13%; 废水排放量约占全国总排废水量的8%。在国家规定的酸雨、二氧化硫“两控区”内的钢产量占全国的75%左右。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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