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应在节能减排中做出表率
日期:2009-06-19 作者:文雯
审计署6月17日公布的41家中央企业2006年~2007年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令人喜忧参半。这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虽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节能效果不佳、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的问题。一些央企的表现,不尽如人意。
目前我国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电力等10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其中9个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接近80%,占GDP的比重达到1/3,规模以上企业上缴税金约占我国税收收入的40%,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
作为支撑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及国有资产的主要载体,央企是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央企属于高排放、高耗能、资源性行业,因此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也是举足轻重的。
从行业看,中央石油石化企业能源消耗占全国的5.8%,冶金企业占全国的2.9%,煤炭成本在中央企业五大发电集团总成本中的比重高达60%左右,燃油成本在三大航空集团总成本中的比重已经超过40%。在其他行业中,中央企业的能源消耗也占有一定比重。从企业看,纳入国家重点监控的千家企业中,中央企业有近230家,“十一五”期间承诺节能2000多万吨标准煤,占千家企业节能总量的近1/4。此次审计的央企主要分布在石化、电力、冶炼等三大行业,都是重点耗能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审计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央企的节能减排情况。
尽管中央企业总体能耗低于全国水平,在冶金、电力、化工等领域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居于行业领先水平,有的企业甚至在国际上也处于先进水平,但不可否认,部分中央企业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历史地位和社会责任,没有完全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给周边地区造成了环境污染。
中央企业有“共和国长子”之称,但是,这种特殊地位不能变成其污染环境的特权和借口,相反,央企更应该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大多数央企居于行业排头兵的位置,既是能源生产大户,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对节能减排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作为重要行业老大的央企,不仅要在经济上成为顶梁柱,也要在节能减排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展现行业领袖风范。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