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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迈出新步伐


更新时间:2009-7-1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与应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一五”以来,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项目进展良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下达投资116.69亿元。随着项目实施,全国环境监管能力有所提高,向建设具有我国特色的自动化、信息化的环境监管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初步形成环境基础能力建设与环保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态势,为建立科学、完整、统一、国际一流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提供了能力保障。
国家实施的“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两年来,中央投资全国环境监察能力建设16亿元,是2006年以前投资总和的5倍。2008年中央财政通过污染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投入资金4亿元,带动地方配套2.3亿元,新增配备执法车1979辆,取证仪器设备24616台/套,应急指挥车30辆,应急防护设备56套;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8.2亿元,全国累计投入约80亿元。环境保护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截至2009年3月底,全国已建成324个省级、地市级监控中心,在10279个重点监控企业的7225个污水排放口、5472个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85.5%的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实现自动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继续实施。
实现监控信息共享 服务综合决策
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监控信息的联网、集成和共享,是服务于污染减排、环境监督执法的重要手段。山东省早在2007年初就提出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目标,制定了“三级五个方面”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方案。“三级”是指省、17个设区城市、140个县(市、区)全部建设环境监控中心,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五个方面”是指省重点监管企业监控系统、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控系统、主要河流断面监控系统、17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监控系统。2008年4月1日起,全省正式启用自动监控系统。
江苏省围绕“生态江苏、数字环保、信息共享、科学管理”的环境信息化建设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归口管理、资源共享、集中运维”的原则,统一规划,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建设为重要抓手,切实推动环境信息专网、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建设,于2008年底前实现全省742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省级联网,并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共享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
加大资金投入 建设先进环境监管体系
山西省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放在与其他环保重点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措施,积极筹资,增加投入,3年中累计投资11.7亿元,是整个“十五”期间总投入的8.5倍。省政府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省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和为国家“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等项目安排资金累计达3.02亿元。
湖南省在遭遇2008年冰雪灾害、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的不利情况下,全省14个市、州全部按照中央财政要求配套40%监控中心建设资金,同时投入监控中心机房建设资金1000万元,确保按照国家规范建设要求落实到位。目前,省、市两级15个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全部完成。
着眼自身实际 实现科学监管
建立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目的是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地弄清主要污染源的情况,更好地进行环境监管,促进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和水气环境的改善。我国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已经从起步探索进入大规模规范建设和应用的阶段,在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99个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建设、运行、管理、应用的专门文件。
山东省在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工作思路上坚持“人机结合、以机为主”,紧紧抓住自动监测和人工监测两大手段,建设全省自动监控系统,将自动监控数据作为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的重要依据;制度建设上制定发布4个监管办法和一系列重要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资金保障上坚持能力先行,全省共投入10.6亿元资金用于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投入9039万元加强手动监测能力。
江苏省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始终纳入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建立了统一的传输网络、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污染源编码与数据交换平台,建成了省级环境数据中心,统一管理数据访问权限,强化数据一致性、功能一致性,有效解决“数出多门”、“数据多态”等严重影响环境规划和管理的问题,实现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内的各种环境数据“一次入库,多次使用”的建设要求。
山西省在全省11个地级市119个县(市、区)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中心站113个、子站259个,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建成了汾河万家寨等5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发布了水质月报。这些先进环境监测设施的建成,为推进“蓝天碧水工程”,严格“环境准入”,实施“限期治理”、“区域整治”、“末位淘汰”提供了决策依据。环境监管能力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全省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和环境质量的改善。2008年全省二氧化硫累计减排率达13.69%,化学需氧量累计减排率达7.29%;8个省辖市和35个县市首次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9个国控断面中有8个断面水质提前达到“十一五”考核目标。
湖南省明确了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营管理“三统一、一分级”的整体思路,即:统一监控平台、统一计划实施、统一运营考核、分级建设管理。积极探索实用性运行模式,在全国较早提出和实施了社会化第三方运营,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在线比对监测工作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狠抓在线监控数据应用,监测、监察、总量管理部门和在线设施运营商每月联合组织一次对省管火电企业和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四方汇审工作。目前,正计划将在线监控数据作为排污收费、排污设施日常监管依据。
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测的数据主要采取网络输送、每日报送、立即传送等方式,为领导及时提供情况,为全省环境统计、总量减排、定期通报、“以奖代补”提供数据,为环境执法提供证据,为排污收费提供依据。山东省环保厅负责人张波告诉记者,在整个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中,突出抓了“建、管、用”三大环节,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使用是根本。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对排污单位和主要水气环境的全天候监控,为全省环保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经常化、数字化奠定了重要基础,有力地促进了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环境的改善。200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了5.73%和7.15%;重点监管企业排放达标率达到了92.4%;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达到了81.3%;60条主要河流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了19.4%,氨氮下降了34.1%。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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